经销商合作-投诉处理   分类:教育教学 | 上传于: 2020-07-04 21:34:49

经销商合作制度 投诉处理 第一负责人 1、投诉接收 3、投诉解决 2、投诉调查 投诉接收 基本要求 尊重事实 实名投诉 提供客观、真实、有效的资料 接收投诉形式 以文字形式向公司投诉 投诉邮箱: NF315@mail.nfsq.com.cn(业务管理问题) tsjb@mail.nfsq.com.cn(人员经济问题) 投诉接收流程 大区负责人 接待投诉 协助登记 《经销商投诉登记卡》 大区销售部 经销商管理负责人 投诉到总部的,由行销中心登记 行销中心 原则上不在总部园区接待处理投诉,由相关责任部门, 以电话,视频,面对面等方式在大区完成处理 投诉接收回避原则 被投诉人 回避投诉事件处理 由其上级代为处理 投诉调查 投诉事件 大区负责人主导 大区销售部经销商管理负责人协助 行销中心主导 经销商再次投诉 根据投诉内容分类 相关责任部门协助调查 3个工作日内 出具处理方案 并反馈至行销中心 大区负责人 行销中心 行销中心视投诉事件严重性,申请审计调查。 审计部依据审计调查经销商投诉流程执行,出具审计意见。 投诉解决 执行处理方案 大区负责人 经销商 处理方案 办事处负责人 若经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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