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獸世界 很大 天堂女神 不用錢   分类:其他 | 上传于: 2020-01-18 21:55:02

1."魔獸世界 很大 天堂女神 不用錢
臺師大公領系 林安邦 副教授


" 2."" 3."" 4."" 5."" 6."" 7."AGENDA
前  言
網路成癮,傷錢、傷身、傷心!
網路相關法律觀念
網路相關案例實務
結 語
" 8."AGENDA
前  言
網路成癮,傷錢、傷身、傷心!
網路相關法律觀念
網路相關案例實務
結 語
" 9."學生成為上網主力
九十八年度臺灣寬頻網路使用調查報告
1581萬人曾上網
12歲以下 :70.95%
12 ~ 14歲:97.16%
15 ~ 19歲:99.45%
20 ~ 24歲:97.24%
(臺灣網路資訊中心 2009/01)
" 10."學生成為上網主力
常使用寬頻網路之功能(複選)
搜 尋 資 訊 :59.90%
瀏 覽 網 頁 :48.45%
收發電子郵件:33.21%
網 路 遊 戲 :21.92%
交 友 聊 天 :16.90%
網 路 購 物 :13.42%
每週上網平均18.2小時
交通部統計處2007年
民眾使用網際網路狀況調查摘要分析
" 11."網路的隱匿性及法律認知欠缺
網路成為各種犯罪行為的溫床
匿名特性:范蘭欽(郭冠英)
使用者可肆無忌憚在線上即時交換傳播訊息
網路散布破壞性或辱罵性言論、圖形、聲音,以為抓不到
" 12."網路的隱匿性及法律認知欠缺
雅虎奇摩:本來應在馬路上發生,而且要很長的時間才能達到的事情,透過網際網路的力量,便可跨過區域碰到不認識的人,瞬間解決問題。
去圖書館找資料 → 雅虎奇摩 知識+
一根迴紋針 → 一棟房屋
網路乞討女王:四個月1.3萬美元
" 13."電腦犯罪相關統計(1)
妨害電腦使用罪
97年案件統計4 14.227件
18~23歲:21.16%
24~29歲:21.28%
30~39歲:33.62%
被害人之職業
服務業:25.47%
學 生:14.67%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 15."電腦犯罪相關統計(2)
97年1~10月案件共計 22 16.111件
詐欺:9 17.437件,42.68%
妨害電腦使用:3 18.519件,15.92%
妨害風化:2 19.864件,12.95%
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2 20.646件,11.97%
侵害智慧財產權:2 21.415件,10.92%
其他( ex. 妨害名譽 ):5.56%
" 22."AGENDA
前  言
網路成癮,傷錢、傷身、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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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 語
" 23."你上癮了嗎?
網路沈迷定義
過度且強迫性的網路使用行為
難以控制使用網路的時間
上網遭到打擾或中斷時會憤怒
減少與真實世界之接觸
" 24."你上癮了嗎?
網路沈迷種類
性沈迷
如色情網站、情色資訊等
人際關係沈迷
如聊天室、MSN等即時通訊
網路強迫行為
如網路遊戲、網路賭博、網路購物等
" 25."你上癮了嗎?
網路沈迷種類
網路資訊超載
沈迷於搜索與收集網路資訊
將網路上自己關心議題相關的資訊全部看過後才會安心
電腦沈迷
沈迷於電腦科技、程式編寫等
" 26."沈迷之高危險群
大一、大二學生
大學前住家裡,有父母的管控
上大學第一次離家獨立,自己管理生活與時間
群體交流,同儕間相互影響
" 27."網路成癮判斷標準
耐受性
頻率增加、時間增長
戒斷性
中斷、減少使用後,感到不快,有焦躁不安、幻想與網路有關之事物等現象
恢復使用後,能舒緩焦躁不安,表現比較亢奮
衝突性
影響人際關係與工作生活
情緒改變
上網是發洩逃避情緒的手段
" 28."網路成癮判斷標準
美國匹茲堡大學教授提出「網癮症」概念
8項檢測標準,達到5項就可認上癮
每週超過40小時上網,就更確定
全神貫注網路活動,下線後仍想著上網情景
必須花費更多時間上網方能獲得滿足
多次嘗試控制或停止上網,卻失敗
企圖停止上網時,心情沮喪、低落與脾氣暴躁
上網時間比原先預期的長
為了上網而傷害人際關係、工作及學業
向家人、朋友隱瞞上網的程度
上網的目的是為了逃避罪惡、無助、焦慮及沮喪
" 29."醫院幫忙戒網癮(1)
北京醫院開辦,幫青少年戒「網」癮
北京軍區總醫院成立「網路成癮」醫療中心
中國大陸未成年上網人數達1650萬人
近15%已達難以自拔的上癮程度
大學生因「迷網」被集體退學;19歲女孩連待網咖7天,不認識父親
與外界完全隔絕,多管齊下
藥物治療、心理疏導、物理療法
收費6000元人民幣,病房卻不斷擴充
" 30."醫院幫忙戒網癮(2)
山東省「網癮戒治中心」
恐怖電擊如地獄
診療費超過新台幣50萬
電擊病患,作為戒斷網癮之治療
一病患天天被電,泣訴如地獄
" 31."AGENDA
前  言
網路成癮,傷錢、傷身、傷心!
網路相關法律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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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 語
" 32."著作權法相關問題
著作之概念
著作權之保護
著作權與所有權之區別
偷拍之錄影帶與 A 片
著作權與肖像權
著作之合理使用
是否涉及侵害之判斷
" 33."著作之概念
著作權法 §3
創作:
最低程度之創意
無辛勤原則之適用
三歲小孩之塗鴉亦屬之
" 34."著作權之保護(1)
§10 \t
創作保護主義
§10 之一\t
不保護思想概念
唐先生與唐太太的蟠龍花瓶
§18
仙福同享、壽與天齊
§30
死後 50 年
" 35."著作權之保護(2)
§3(十); § 26之一
公開傳輸權
§88 \t
損害賠償
§91
重製罪
§100
原則上告訴乃論
盜版光碟及其散布不在此限
" 36."著作權與所有權之區別
民§765;著§29、§60
金庸之武俠小說、哈利波特
美術著作之買賣


§22

§345

§84
:排除

§761

§88
:損賠

§88
之一:銷毀

§91
:罰則



§421
" 37."偷拍之錄影帶與A片
無權利性格  無著作權
A 片可否有著作權 ?
" 38."著作權與肖像權
攝影著作有著作權
不可侵害肖像權、隱私權
Ex. 寫真集
Ex. 裸照上網
" 39."著作之合理使用(1)
§22 重製;網路瀏覽之暫時性重製不屬之
§46 教學授課需要之重製
§47 編制教科用書之重製、改作
§51 個人非營利目的之重製
Ex.上課筆記
§52 教學、研究之引用
§55 非營利目的之公開口述、公開播送、 公開上映或公開演出
" 40."著作之合理使用(2)
§65 合理使用之判斷標準
Ex:超商影印或刊登於校內公布欄
成大MP3:
§22 vs.§51
CD 轉成MP3
上傳
下載
MP3燒錄光碟
" 41."著作之合理使用(3)
§51\t
個人使用:不限本人,有關聯之人皆屬之,亦可由他人代為之
非營利:直接、間接,皆屬營利
非供公眾使用:超商不屬之,但§65
已公開發表:保障§15之公開發表權
不限合法重製物,除非自己違法重製或明知
合理範圍:不限部分,可整首重製
" 42."是否涉及侵害之判斷
該作品是否為著作
權利行使之範疇
是否獲同意、讓與或授權
Ex. Freeware 、Shareware
著作財產權的限制 ( 著§44 ~ 64 )
著作之合理使用
" 43."權利行使之範疇
著作人格權: 3 種\t( 著§15 ~ §17 )
著作財產權:11 種 \t( 著§22 ~ §29 )
公開傳輸權:
以網路向公眾提供著作內容
公眾於各自選定時間或地點接收
EX.開放資源共享
" 44."著作之合理使用
利用之目的及性質
商業目的或非營利目的 (Ex.教育目的 )
著作之性質
利用之質量
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利用結果
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Ex.報上之文章影印張貼於校內公布欄
Ex.超商影印
" 45."侵權三次,罰你三振
2009年04月著作權法修正案
增訂§90之四
網拍仿冒品、下載盜版軟體、非法瀏覽有版權之著作
三度被網路業者抓到「侵權行為」,將遭終止服務之處罰
→俗稱「三振條款」
" 46."刑法相關規定
妨害名譽罪
散布猥褻物品罪
妨害祕密罪
詐欺竊盜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 47."妨害名譽罪
§309 公然侮辱
§310誹謗
無法可管,認知錯誤
當事人須在現場?
公共場合:不特定人看到、聽到的環境
以電子郵件罵人
特定  無散布於眾之意圖
不構成公然侮辱
" 48."散布猥褻物品罪
刑法 §235
2 年以下有期徒刑
" 49."妨害祕密罪
刑法 § 315 之二
散布、播送
明知為竊錄之他人非公開活動
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 50."詐欺竊盜罪
刑法 § 320
竊盜罪
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 339
詐欺罪
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 51."妨害電腦使用罪
刑法第 36 章 ( 92.06.25公布 )
§358:入侵他人電腦罪
§359:變更他人電腦罪
§360:干擾他人電腦罪
§361:對公務機關之電腦犯罪
§362:製作專供犯罪電腦程式罪
§363:§358 ~ 360:告訴乃論
" 52."其他法律相關規定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消費者保護法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教育部校園網路使用規範
" 53."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散布性交易之訊息:§29
以電腦網路散布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他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 54."消費者保護法
郵購買賣: §2(十)、§19
指企業經營者以網際網路等方法銷售
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
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得於7日內退回,或以書面通知解除,不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
違反之約定無效
" 55."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健康、病歷、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足資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對於個人資料檔案為非法輸出、干擾、變更、刪除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妨害個人資料檔案之正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56."教育部校園網路使用規範
尊重智慧財產權
使用未經授權之電腦程式
違法下載、拷貝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
未經著作權人之同意,將受保護之著作上傳於公開之網站上
網路隱私權之保護
為維護或檢查系統安全
依合理之根據,懷疑有違反校規之情事時,為取得證據或調查不當行為
為配合司法機關之調查
" 57."AGENDA
前  言
網路成癮,傷錢、傷身、傷心!
網路相關法律觀念
網路相關案例實務
結 語
" 58."相關案例實務
線上遊戲
援助交際
網路詐欺
名譽攻擊
裸照賞析
資料傳遞
入侵當機
網購效力
剪貼 copy
共享 P2P
網路沈迷
虛實交替
" 59."線上遊戲
交易行為你情我願,但須擔負風險
騙取上網密碼,拿走虛擬寶物
天幣、藍寶石、精金甲、精靈斗篷、祝福武刀
暑假回饋行動,吸引上萬玩家參與
一年500人,名校200人
小學生
大學生
線上遊戲危險,天堂變地獄
天堂Ⅱ外掛程式氾濫,玩家串聯,擬癱瘓系統
" 60."" 61."天堂驚世事件記錄
" 62."線上遊戲(1)
RO玩家因代理商新幹線公司隨便刪除其帳戶四億元RO貨幣,打官司求償,請律師、搭機北上花20多萬,士林地院判勝訴,獲賠534元
線上遊戲安全機制經濟部出爐
" 63."線上遊戲(2)
宅經濟發燒,線上付費遊戲業績上升
全球金融風暴,消費者「宅」在家中,使線上付費遊戲市場明顯成長3成6
知名付費線上遊戲:《天堂》、《天堂2》、《魔獸世界》、《戰鎚Online》等
某遊戲公司2008年12月營收6.85億,較前年同期增加50.18% (全年營收61.51億元)
" 64."線上遊戲(3)
" 65."援助交際
大學生上網找援交妹
貪玩不知後果嚴重
一年緩起訴,刊登悔過書
研究所男生,網路找援交
衣服都沒脫,變「性犯罪」
撰寫報告,險吃官司
高中生嫖大陸妹
上同志網路聊天室自稱「援交弟」
12歲少年, 6000元一次招攬生意
只是好玩,不知違法
" 66."網路詐欺(1)
橘子媽媽
拍賣網賣Burberry、LV
仿冒商品出售牟利
粉紅色孕婦裝
價格 819 元
拿提款卡輸入當天日期「92819」
來回操作12次,29萬多元全部匯出
高中生買 3000 元手機,轉帳 90 多萬元
大學生標 6020 元手機,欲退款,99982密碼按 21 次,轉出 200 多萬元
" 67."網路詐欺(2)
刑事局統計,2008年網路聊天室發生的愛情詐騙案,有211名女性、84名男性受害,平均年齡才33歲
案例一
2009/03/03 高雄一女子在國外交友網站TAGGED認識一英國男子,雙方透過即時通和電話以英語聊天交往
男子表示要寄神秘禮物給她,幾天後,郭女接到假冒官員電話,表示包裹超重,須交擔保金
女子依該英國男子指示,向親友借錢匯款,前後共匯出五十五萬餘元,音訊全無
" 68."網路詐欺(3)
案例二
2009/02 一女保險業務員在交友網站認識自稱在馬來西亞投顧公司上班的網友,相戀4個多月未見面,對方以投資賺錢為由,誘女匯款近500萬元
案例三
2008/10 一國中學歷男子在網路聊天室佯稱理財專員,騙8名熟女,4年來得手上千萬元
" 69."名譽攻擊(1)
不滿教授教學考試方式
以「另一種形式之強暴」為題
影射教授抄襲
處拘役55日,易科罰金以300元折算一日
罵校長「哈巴狗」
社團活動問題
公然侮辱罪
記大過一次
" 70."名譽攻擊(2)
校園劈腿案-新二二八事件
網友自稱女友劈腿,與學長親熱
其他網友見義勇為,上傳照片
網友自承亂說,不知事情鬧大
刑法:公然侮辱
民法:侵權行為
" 71."名譽攻擊(3)
女學生上網批老師案 → 公然侮辱
在學校網站討論區匿名留言
指某位講師「不擇手段」、「鬥垮主任」
警方調閱電腦IP位址,發現其利用自宅電腦連上學校網路
學生認係「可受公評之事」,但無足夠證據
基隆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嫌提起公訴
" 72."名譽攻擊(4)
研究生憑感覺上網爆料
僅去店內詢價,未真正交易
單憑感覺,罵機車行開黑店
機車行老闆求償1000萬
法院判拘役50天,賠償10萬元
" 73."名譽攻擊(5)
雅虎被告求償500萬,法院認網路服務平台業者無法事前審核,不須賠償
大學女老師發淫穢簡訊,給數十師生
女兒房間亂,父拍照上網,女兒以牙還牙
Shameit.com「失禮網站」大受歡迎
" 74."" 75."名譽攻擊(6)
挺建仔罵人垃圾 罰款
男子在蕃薯藤網站的運動版討論區以「看到洋基被紅襪狂電,王建民該有所警惕」為題開版
三名球迷因擁護「台灣之光」王建民,上網留言痛罵開版的人是「垃圾人」、「敗類」
男子憤而提告,檢方以誹謗罪起訴,但法官認為屬於謾罵、嘲弄,改判公然侮辱罪
" 76."名譽攻擊(7)
助陣罵狗男女 14網友遭起訴
某大學法律研究所學生到PTT的Hate版,以「綠帽的感覺…續集…」為題貼文,指女友不但劈腿,還懷了對方的種,並稱對方「姦夫×先生」、「××研究所的姦夫」。多名網友留言聲援
對方控告該法研所研究生涉嫌誹謗,也控告貼文聲援的網友公然侮辱,檢察官根據IP查出網友身分,被檢察官依誹謗及公然侮辱罪嫌起訴
" 77."名譽攻擊(8)
紅包小,電郵開罵,教授判刑
大學副教授娶媳婦
喜宴一桌2萬5,老同學只包3千6
不滿老同學太寒酸,傳電郵開罵
「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附件給其他同學
依妨害名譽判拘役40天,緩刑2年
" 78."名譽攻擊(9)
網誌辱受訪者,男遭起訴
實習記者採訪藝人之經紀人
在部落格貼實習日記
文章盡是不雅言論
板橋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起訴
" 79."名譽攻擊(10)
網路上互罵,嗆女像如花
大學女學生與同學失和,網路上互罵
嗆「大家說妳超像如花」
同學認受辱,堅持提告
台中地院依加重誹謗罪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
" 80."裸照賞析(1)
璩美鳳光碟大量散布
半裸結婚照,被放在網站貼圖區
女友別戀,合成猥褻照片,散發援交郵件
女友欲分手,大量散發自拍裸照
小六男生自拍小鳥張貼在網站
" 81."裸照賞析(2)
小五女生成立色情貼圖網
網路聊天室談「性」,透過視訊自慰
電愛網愛「虛擬性交」,不構成猥褻
大學生自拍露毛照
刑§235散布猥褻物品罪
刑§310誹謗罪
" 82."資料傳遞(1)
警用電腦調閱資料轉賣  違反電資法
學校洩漏學生個人資料予補習班,作電話行銷
垃圾郵件入侵,煩不勝煩
PChomes拍賣網站,專賣名牌,與知名網站PChome類似
" 83."" 84."" 85."http://www.pchomes.cc/
http://www.pchome.com.tw/
" 86."資料傳遞(2)
欠餐費,學校網貼學生姓名
台南某國小將欠繳營養午餐費的學生姓名、班級、座號、金額公布在學校網站上,任人瀏覽
家長不滿:「學校欺侮弱勢學生、踐踏人格,可惡至極。」
校長澄清:純為善意通知
已實施四、五年,過去不曾有人提出異議
校長坦承此舉確有洩漏個人隱私之虞,將會把名單隱藏,只讓老師看到
" 87."資料傳遞(3)
學校網路公布違規學生名單
高雄市某單位校外巡察
網路張貼1月至3月校外聯巡資料
公布58名在外遊蕩學生之姓名與校名
其中以深夜上網咖為最多
名單走光,傷及學生自尊,學校也不舒服
" 88."入侵當機
侵入選課系統,更改選課記錄
侵入總統府全球資訊網
大學生發現「隱碼攻擊」程式可偷取他人網站資料,扮駭客入侵
高二生竟是駭客首腦
台大PTT站長入侵情敵信箱
網站綁架瀏覽器首頁
網路釣魚詐取他人帳號密碼
" 89."http://www.citi.com/domain/index.htm
http://www.citibank.com/domain/index.htm
" 90."網購效力
資策會資訊市場情報中心
台灣線上購物發展趨勢報告
網路購物市場高度成長
接近九百億元
未來可望突破千億
網購=郵購
網路購買價值逾萬名牌皮包
不滿其款式,欲退貨
" 91."剪貼 copy
大學盜版客,月入20萬
架設網站,賣電腦軟體,月收20萬
學生報告
以「拼布」方式製作,僅名字不同
鳥照被取用,求償兩千萬
大學生每月5000元,燒錄「X Box」
共領6萬元
遭微軟求償25億
法院判賠1569萬元。
刑事部分,判刑8月,緩刑3年
測試相機,斷續拍6段畫面,判刑3月,得易科
" 92."共享 P2P(1)
Kuro、EzPeer
合理使用範圍內,不作商業用途  合法?
「重製權」、「公開傳輸權」
個人、家庭使用,少量下載
對市場銷售無不良影響,屬合理使用
美12歲女孩 vs. RIAA ,2000美元和解
" 93."共享 P2P(2)
合法線上音樂下載:年代、iMusic 平均每首30元
資策會網路問卷
網友音樂欣賞:
願負擔之下載費用:每首 8.5 元
" 94."P2P訴訟案例
" 95."共享 P2P(3)
連結YouTube卡通,女童挨告
小六女童在部落格貼上日本卡通的YouTube影片連結
違反著作權法§26之一 公開傳輸權
卡通代理公司提出告訴
少年法庭裁定不付審理,責付家長
代理商仍打算向女童索賠
部落格播飛兒新歌,少年挨告
高二少年上香港網站發現未發行之專輯《飛行部落》四首新歌,下載上傳到無名小站部落格,供大家試聽,唱片公司發現,報警逮捕
" 96."共享 P2P(4)
轉貼音樂試聽連結,變盜版共犯
網路工程師張貼音樂試聽網站的網址
推薦網友試聽一千七百多首歌曲
部分網站提供免費下載
台北地院:沒直接提供下載,但刊登超連結已構成盜版共犯
依《著作權法》判十個月徒刑
" 97."共享 P2P(5)
FOXY涉侵權逾58億,負責人遭起訴
電腦檔案交換軟體 FOXY涉及侵權
使用者可透過關鍵字在網路上搜尋,下載各種電子檔案
各大學嚴禁在校園網路使用FOXY
設計推出此軟體之公司負責人遭起訴
" 98."共享 P2P(6)
P2P非法下載 最重判2年
2007年著作權法修正,§87針對提供點對點(P2P)下載服務之網路平台業者增列「未經授權、受有利益」的刑罰規定
對公眾提供可公開傳輸或重製電腦程式、技術,而受有利益者,也視為侵害著作權,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並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
若非意圖提供網友違法下載或傳輸他人著作的軟體或技術,如部落格、即時通訊、網路新聞台等,則可以排除在外
" 99."網路沈迷(1)
逾5成小四生 使用MSN
行政院研考會公布「九十五年數位落差調查」
曾使用電腦 99.7%
有專屬e-mail 82.7%
近一個月收過色情垃圾郵件 56%
小四學生透過MSN線上聊天 逾50%
使用電腦最主要目的
玩線上遊戲 70.4%
玩電腦遊戲 60.3%
找資料和寫作業 64.6%
下載音樂和軟體 62.1%
最初接觸電腦 平均7.9歲
" 100."網路沈迷(2)
1成5學童 會和網友見面
2009年兒童網路交友調查報告
77%國小學童有上網習慣
其中45%的孩子會交網友,主要是透過線上遊戲、即時通及部落格
其中15%會和網友見面,且其中20%認識當天就見面、50%會單獨見網友
應多瞭解孩子上網情況,提醒注意網路安全
" 101."網路沈迷(3)
網癮大學生 3成重憂鬱
2006/10/04 董氏基金會發表大學生上網型態調查,
兩成五每周上網逾二十九小時,其中三成以上具嚴重憂鬱傾向
熬夜打電玩 高一生猝死
苗栗縣一名有氣喘的高一夜校生
平日喜歡上網聊天或打線上遊戲,在電腦桌前一坐就是十幾個鐘頭,除了上洗手間外,吃、喝都在電腦前解決,最長有過連續三天不睡覺打線上遊戲的紀錄
一日早晨,剛上完夜班之母親返家發現其猝死電腦前
" 102."虛實交替(1)
虛擬、現實交錯
虛擬網路的 Mr. J 奪走女友的心
不堪分手,上吊自殺
線上虛擬殺人,少年網咖被殺
虛擬世界中的暴力互動轉移到真實世界,是一種「外射」的變態性防衛機制
" 103."虛實交替(2)
網路交友,色狼變紳士,恐龍變仙女
交大潑硫酸事件,林姓女嫌竟是男兒身
約女網友見面,假借買飲料,搶皮包
網聊約會,16歲少女遭誘姦
上尉在網路認識16歲少女
初次約吃飯,唱歌到凌晨
少女擔心被父母責罵,到汽車旅館住宿,慘遭性侵
雖私下和解,警方仍依妨害性自主移送軍事法庭
" 104."虛實交替(3)
香港癡男為愛來台,「女友」竟是他
香港網路小說家在網路遊戲《魔獸世界》相識自稱女生之網友,看見其照片驚覺是夢中情人,常幫女子練功、寫作業
網戀10個月後,決定來台就讀大學,安排好住所後,「女」網友音訊全無
申請大學未果,意志消沉前往女子自稱就讀之大學尋人,卻發現對方是男學生
" 105."虛實交替(4)
禁玩線上遊戲 資優生燒炭亡
從國二起沉迷網路遊戲,考完基測後玩得更瘋,經常上午八、九時起床後,除吃飯、上廁所、洗澡、睡覺,就盯著電腦玩《曙光Online》
父母擔心孩子誤了學業,便將電腦設密碼
隔天發現其燒碳自殺身亡,留有遺書:「我的人生已經快過不下去了,現在最後的依靠又失去了……永別了各位」,背面署名其網路上的代號「永恆星嵐」,並寫下「GAME OVER」
父親:「都是網路害的!」
" 106."AGENDA
前  言
網路成癮,傷錢、傷身、傷心!
網路相關法律觀念
網路相關案例實務
結 語
" 107."新世紀人才三大能力
5大偏差行為
沈迷線上遊戲
沈迷網路交友
加入幫派組織
有抽煙習慣
使用毒品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新世紀人才之三大能力
學業能力:讀寫、資訊、外語
個人能力:溝通、獨立思考、解決問題
公民能力:負責、自律、誠信、尊重他人、包容多元
" 108."網路不分你我他,快樂健康向前行
避免惡性循環
引用自教育部大學通識教育-資訊素養與倫理 網站 http://140.113.179.187/5-5/c.php?Act=12
" 109."網路不分你我他,快樂健康向前行
需求控制,掌握時間
需要才用
時間控制得宜
言而有信,進退有據
" 110."網路禮儀融入品德教育
正確
使用合宜文字、注意文法
簡潔
簡要呈現訊息、適應使用縮寫加速溝通效率
清楚
於郵件中簡述主題、署名、讓人易於辨識
安全與隱私
應具觀眾意識並小心洩漏個人秘密
友善與尊重
應適度使用表情符號表明態度語氣,避免誤會
" 111."治標先治本,落實資訊法律教育
電腦操作技能
增進網路素養與禮節
加強資訊倫理教育
教導網路法律知識
尊重他人權益
" 112."Thanks for listening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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